-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18-03-23
《欢乐颂2》已经播完,五美在一片热气腾腾的火锅中发表了自己的感悟。但其实给小编印象最深的不是五美,相反是小老板王柏川。王柏川挪用公司70万去做投资被骗,公司破产,告诉我们什么?掌握基本的财税知识有多么重要呀!
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个问题貌似简单,实则学问深深!
小编
小编在工作中与纳税人打交道的经验告诉我,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认识,企业人员常常存在以下几种误区:
误区一:一般纳税人门槛高不可攀
小王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不可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编
错
小王
新开业的纳税人不能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编
错
小贴士
随着简政放权的改革深入,现在的准入条件越来越简单啦!
现在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事项和提交两项材料就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啦!
1.符合下列条件:
(1)会计核算健全(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提供下列材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税务登记证件(三证合一的为工商营业执照)
误区二: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王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好多进项发票难以取得,我还是当小规模纳税人好了!
小编
不好意思,不可以啦!有些事不是你想回头就可以回头的。
小贴士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二条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误区三:一般纳税人税点高达17%,税负太 重了!
小王
一般纳税人税率比小规模纳税人高多了,税负肯定比小规模重多了吧?
小编
错!举个栗子:
纳税人买卖一批服装,进价成本为9万元(假设供应商能够提供17%的进项发票),对外销售价格为10万元,以上价格全部为含税价格。
一般纳税人该笔交易的增值税只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1.17*0.17-9/1.17*0.17=0.145(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税率=10/1.03*0.3=0.29(万元)。
小王
哇,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只有小规模的一半呢!
最后提醒
小王
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超标,是不是一定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编
除了下列三种纳税人,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一旦超标,就没有选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第五条规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小贴士
年度销售额是指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三)营改增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法律依据
注释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本条已暂停执行);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注释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一条及第二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此项中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注释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注释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注释5.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款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撰稿:海沧区国税局
欢迎垂询:啄木鸟财税,您身边的贴心财税管家
我们不仅能对您公司财税提供一系列代帐报税等服务,而且还可让财税和管理专家对您公司的生产运营、内控管理、营销方案、人才猎头服务、投融资方案等进行一系列有质感有实效的诊断,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PDCA跟踪反馈,与企业一起成长,合作共赢!
联系电话:0512-6617 5587
联系手机:189 1550 9358
啄木鸟财税专业为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等服务,服务城市:北京、西安、郑州、成都、重庆、武汉、杭州、合肥、南京。欢迎来电咨询办理业务!服务热线:18915509358
相关文章: